2025年第1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公示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和《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渝建发〔2024〕3号)相关规定,我委对近期申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2025年第1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
公示期内,如公示企业对材料审查意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于2025年2月16日前送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逾期不予受理。申诉材料只能对申请材料进行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增加新的人员等材料。申诉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联系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4楼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400014 联系电话:023-63672118
附件:2025年第1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示名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