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15〕20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工作的通知》(渝建管〔2024〕87号)的规定,区住房城乡建委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证书延续的建筑企业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将本月第2批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延续的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2025年4月第2批核准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延续名单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