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审批流程与服务机制
1.提前介入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动对接项目单位,在用地预审阶段识别审批需求,提供涉水方案优化建议,消除审批前置障碍。
2.简化审查程序:对符合条件项目推行“告知承诺制”,压缩审批时限至5个工作日内受理、7个工作日内发证;对低风险项目适用“简易审批”,以报告表替代报告书。
3.差异化服务:明确分类审查要点,对无重大影响的项目简化变更程序,局部调整可备案处理。
二、强化能力建设与责任落实
1.专业培训:定期组织质监人员学习新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提升业务素质和服务规范性。
2.审管分离机制:审批窗口与业务科室联动,靠前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审批后监管,确保政策执行连贯性。
3.全程透明管理:公开行政许可决定及不良行为信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创新服务模式降低成本
1.数字化服务:推行全流程网办,材料线上提交,审批环节压缩至“受理-审核-决定”三步骤。
2.费用减免:对公益性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财政支付第三方技术服务费,降低企业成本。
3.信用赋能:将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纳入招投标评分,激励企业规范执业。
四、健全监督与反馈机制
1.动态考核中介机构:严控转包、挂靠资质行为,对中介服务质量实施信用评价考核。
2.闭环整改问题:开展“局长走流程”专项活动,体验并解决审批堵点,2024年整改问题6项。
3.落实“四零”服务: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承诺审批,确保服务零推诿、零延迟。
通过制度优化、能力提升、技术赋能及严格监管的综合施策,系统性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审批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