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础材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填写后直接打印,一式一份并附电子文档。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公司章程:提交最新版本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如有变更需同时提供新旧版本。
4.办公场所证明:
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场所:提供出租方产权证及租赁合同复印件。二、人员配置材料
5.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三级资质),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执业印章。
6.技术负责人:
5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历(三级资质)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资格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简历。7.中级职称人员: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提供身份证明、职称证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等九大员不少于10人,提供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工人: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提供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社保及业绩材料
10.社会保险证明:所有申报人员需提供近1个月社保缴纳明细,由社保局出具相关证明。
11.工程业绩材料(升级时需提供):
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体现技术指标的施工图纸或竣工图纸四、材料装订规范
印刷与装订要求
纸张规格:全部使用A4(210×297mm)型纸封面要求:申请表封面、封底使用白色压纹纸附件资料封面可使用白色、淡蓝、淡绿或淡黄色压纹纸装订方式:胶装成册,软皮包装,禁止使用硬皮、塑料皮或打孔装订页码标识:每页页脚下方标注页码,附件资料应有总目录及页数说明分卷装订规范
分卷原则:按综合资料卷、人员资料卷、工程业绩卷分册装订业绩卷排列:代表工程业绩资料按专业分册装订,以先主项后增项为原则分隔标识:不同类别内容用彩纸分隔,彩纸上注明资质类别、业绩项数和工程名称五、特别注意事项
所有扫描件或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每页右上角应加盖企业公章申报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章齐全、字迹清晰首次申请需提供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申请装饰设计资质需先取得装饰协会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