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体资格文件
1.总公司材料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如已持有)2.分公司材料
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体现房山注册地址)总公司出具的分支机构设立文件及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二、人员证明文件
1.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中级以上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工程师执业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需连续6个月以上北京分公司社保)2.其他人员
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证书(结构、机械等专业)及社保记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施工员、安全员等)三、业绩与资产证明
1.总公司业绩材料(用于资质升级或增项)
近5年幕墙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单体面积≥6000㎡项目,需体现总公司名称)总公司近3年审计报告(净资产需达标,如二级资质要求400万元以上)2.分公司材料
北京分公司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四、申报系统材料
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统一平台(banshi.beijing.gov.cn)提交:电子版《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请表》所有材料PDF扫描件(单个文件≤10MB)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件五、其他关键材料
质量管理体系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技术装备清单及厂房证明(如净化打胶间照片,仅施工资质需提供)>注意事项:
>1.社保属地要求:所有技术人员社保必须由北京分公司缴纳;
>2.电子化申报:2024年起北京资质审批仅接受线上提交,需加盖总公司电子签章;
>3.业绩归属:分公司可用总公司业绩,但需附总公司授权使用声明。
办理依据:
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需以总公司名义申办资质,但人员、场地须满足北京属地化管理要求。- 若申请设计资质,需额外提供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执业印章备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