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资产不低于600万元。人员配备要求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技术负责人需具有8年以上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并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暖通、给排水、电气、自动化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专业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20人。工程业绩要求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需主持完成过本类别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一级资质标准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2项单体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消防设施工程,每项工程需包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烟排烟系统,且工程质量合格)。近5年企业需承担过至少2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项目。其他条件
企业需配备不少于15名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重庆市专项核查要求企业基本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且驻渝人员配备符合标准。以上条件基于国家及重庆市通用资质标准,实际申请时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