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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施工装备专项试点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 2026-02-04

渝建科〔2026〕2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征集重庆市智能施工装备专项试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重庆市加快发展新型建造方式 培育住建领域新质生产力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5〕53号)工作部署,探索智能施工装备应用组织模式和实施经验,现决定开展智能施工装备专项试点征集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5G无人塔吊。基于5G通信技术进行现场信息采集和远程操作控制,变户外高空作业为地面远程精准操控,具备智能监测、碰撞预警等功能的塔式起重机。

(二)智能施工电梯。具备运行条件检测、安全监控系统、自助选层等智能化功能的施工升降机。‌

(三)无人挖掘机。无人类驾驶员直接干预,能够自主或远程执行挖掘、装载、平整等土木工程任务的机械设备。

(四)造楼机。集成智能控制系统、机械作业设备、安全防护功能,具备整体快速升降、竖向流水作业,并能提供高空移动式工厂作业环境的大型组合式机械设备平台。

二、征集范围

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项目,概算投资大于5亿元的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在2026年应用上述试点内容至少1项。

三、申报主体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或施工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智能施工装备专项试点申报表》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技术发展中心,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182402321@qq.com。

(二)专项试点征集遴选是本年度持续性工作,全年均可申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视申报情况不定期组织评审、公布名单。

(三)试点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定期向项目监管质量安全部门汇报应用情况,为智能施工装备推广应用提供支撑。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  雷  俊,电话:63862949  市技术发展中心孔志鹏,电话:63606316

附件:重庆市智能施工装备专项试点申报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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