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的规定,经2025年9月9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第6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处室(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报告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
二、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处室(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经分管委领导同意后纳入《目录》,并按程序进行决策。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报请审议时间 |
1 |
制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
第一季度 |
2 |
制定重庆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第一季度 |
3 |
完善市级公租房项目租金价格形成机制 |
第一季度 |
4 |
制定重庆市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二季度 |
5 |
制定重庆“青年安居工程”行动计划(2025-2027年) |
第三季度 |
7 |
制定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办法 |
第四季度 |
8 |
修订重庆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办法 |
第四季度 |
9 |
修订重庆市轨道交通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 |
第四季度 |
10 |
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