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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责令快速清理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民工欠薪情况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来源 2025-06-12

重庆聚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临建劳务、主体、桩基)、重庆市建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瑞鑫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四川省三台县金峰建筑劳务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嘉特安固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东威国际彩钢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成都宏磐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围挡)、重庆普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美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钢构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建工高新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琦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鑫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安装有限公司、重庆羲霖石材有限公司、林孚建设有限公司、重庆爱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忠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凯晋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卫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卫民人力资源(重庆)有限公司等分包单位:

根据2025年6月11日涪陵区政府专题工作会安排,现就落实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项目民工欠薪工作通知如下:

一、责令你司迅速配合总包单位(中建三局),清理、核实该项目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情况。

二、清理、核实情况于2025年6月14日前完成,同时将项目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汇总表(附件1),分包单位民工工资支付后无拖欠承诺书(附件2),(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表(附件3)等签字盖章后交中建三局汇总。中建三局汇总核实后,报区人社局、区住建委备案核查。

三、此次为最后一次集中清理、核实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请你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严格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此次清理、核实后,凡是未按时提交或不提交有关清理、核实情况表的,视为你单位在该项目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后续若发生农民工讨薪事件,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你单位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分包单位拖欠工资汇总表

2.分包单位民工工资支付后无拖欠承诺书(参考范本)

3.(拖欠)农民工工资明细表(参考范本)



重庆市涪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联系人:中建三局郑*朋138****8621,项目部原办公室;区人社局费勇,023-72252605,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号楼6楼;区住建委余*伟,023-72370359,涪陵区建筑业服务中心5号楼406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