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关键资质管理新规
1.注册人员考核恢复
自2023年起,申请施工总承包一级、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注册建造师等人员指标要求,取消此前226号文的部分简化政策。
>重点:企业需确保注册建造师数量、专业配置符合原159号文标准。
2.业绩认定严格化
3.资质重组分立审核强化
企业因重组分立申请资质时:
>防止“空壳公司”获取资质。
二、新基建相关资质覆盖范围
现行资质体系已涵盖新基建领域,无需单独资质:
三、地方信用评价联动(以江门为例)
企业信用等级(A-E级)直接影响投标资格:
>建议定期查询属地信用评价系统(如“江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行动建议
立即核查三要素:
1.注册建造师配置:对照建市〔2014〕159号文补足人员缺口;
2.历史业绩补录:12月31日前完成平台业绩补登(2023年前项目);
3.属地信用分:登录地方住建系统查看实时信用评级(如江门需凌晨1点前确认)。
>若需具体资质标准文件,可访问 [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资质审批专栏](https://www.mohurd.gov.cn) 查询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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