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背景与基本原则
本协议双方基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为确保合作项目全过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订立本条款。双方确认,本合作不属于单纯的资质挂靠或出借。
二、甲方(资质使用方)责任
1.主体责任承诺:甲方承诺在项目合作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甲方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独立负责合作项目现场的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等。
3.事故责任承担:甲方对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及刑事责任。
4.合规运营保证:甲方保证不以其自身或乙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乙方(资质出借方)责任
1.资质合法性保证: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资质证书合法有效,且符合合作项目要求的业务许可范围。
2.监督与检查: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
4.协调管理:依据法律规定,若项目涉及多个承包或协作单位,乙方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统一的协调与管理。
四、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为确保乙方有效履行其安全生产监督与协调职责,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安全生产管理费。该费用应独立于其他合作款项,专门用于乙方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所需支出。
五、事故处理与赔偿责任
1.事故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甲方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并按规定时限向乙方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赔偿责任划分:
因甲方安全管理缺失、措施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直接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后果。若因乙方未履行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监督、协调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或损失扩大,乙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因合作项目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双方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六、保险
甲方应依法为项目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并根据项目风险特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其他必要的商业保险,以分散事故风险。
七、违约责任与协议终止
1.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 若甲方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作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条款或与本条款相关事宜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